先区分两类风险
一类是未取得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、许可证失效或被撤销后仍开展诊疗活动,属于无证执业风险。另一类是实体医疗机构虽有执业资质,但未按互联网诊疗规则开展线上服务,例如超出登记范围、未完成必要的系统与监管要求、违规使用人员或处方。两类行为的适用依据和后果并不相同。
常见的违规情形
- 未取得相应医疗机构资质,或在许可证失效、撤销、吊销后继续通过互联网提供诊疗服务
- 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科目、服务方式或医务人员执业范围开展线上诊疗
- 不符合复诊条件仍提供线上诊疗,将应转线下的首诊、病情变化或资料不足患者继续留在线上
- 由未实名认证、资质不符的人员接诊,或以人工智能软件替代医师本人提供诊疗服务
- 违规开具麻醉药品、精神类药品及其他高风险、特殊管理药品的互联网处方
- 未落实电子病历、处方审核、患者知情同意、信息安全、数据留痕和监管平台对接等要求
被投诉后是否一定“重罚”?
投诉、举报会进入受理和核查流程,监管部门可调取电子病历、处方、图文或音视频记录、系统日志及资质材料。投诉本身不等于当然处罚;是否立案、适用何种处罚和处罚幅度,取决于调查后是否查实违法、行为性质、持续时间、违法所得、是否造成损害及是否整改等因素。
查实无证执业可能面临什么后果?
如被认定为未取得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擅自执业,依法可被责令停止执业活动,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、医疗器械,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;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,按一万元计算。其他线上合规问题则可能分别适用医疗机构、医师、处方、网络安全、个人信息保护等规定,严重情形还可能引发更高层级的责任。
机构应怎样降低风险?
在上线前完成资质与服务范围核验,明确线上复诊和转线下规则,核验医师与药师资质,完成系统、数据、处方和监管对接的联调留痕;投诉发生后应及时保全记录、停止可能存在风险的服务并依法配合核查。本文用于机构合规提示,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。
APPLICATION CONSULTATION
结合机构情况,梳理下一步
机构类型、所在地、已有系统与拟开展业务不同,适用路径也不同。可先咨询建设与申请准备方向。
咨询互联网诊疗建设参考来源与适用范围
- 官方资料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(试行) ↗ · 发布方: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· 来源记录:
- 官方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↗ · 发布方: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· 来源记录:
- 官方资料无证行医查处工作规范 ↗ · 发布方: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· 来源记录: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