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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进一步加强互联网诊疗服务:监管加严,机构如何做好准备

解读《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诊疗服务的通知》:从平台准入、人员处方、数据留痕到季度自查,互联网诊疗进入更强调全过程合规的阶段。壹康科技可协助机构梳理建设与合规准备。

监管要求正在从"能否上线"走向"全程可核验"

根据用户提供的《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诊疗服务的通知》(鲁卫医字〔2025〕17号,2025年4月27日),山东进一步明确了互联网诊疗的准入、执业、数据和监督要求。对医疗机构而言,项目不能只完成系统部署或材料提交,还要把人员、处方、病历、数据接口和日常制度落实到同一套可追溯流程中。

通知明确:申请互联网诊疗准入前,医疗机构应完成互联网诊疗服务信息系统建设,并按接口规范与山东省互联网医疗监管服务平台对接、取得审核合格证明;完成执业登记后,还应及时上传服务人员、技术资格及合作机构等信息。

三个高频合规重点

1. 人员必须真实、合格、全程留痕

互联网医院诊疗医师应具有3年以上独立临床工作经验,在执业注册医疗机构同意后,按《医师执业证书》规定的类别和范围提供服务。医务人员须完成电子实名认证,并在省监管服务平台备案;医师登录诊疗系统和执业行为均应留痕。

这意味着,排班、身份核验、备案信息和实际接诊记录不能各自独立。线上备案科室每日应有医生上线,不能以人工智能替代医生接诊。

2. 处方必须由医师开具、药师审核

通知要求服务时段至少有1名专职药师在岗审核处方,处方经审核后应留存药师电子签名;药师执业资格证书编号及电子签名也需同步上传。

尤其需要划出清晰红线:严禁人工智能开方、虚构处方、后补处方,以及线上违规推广、诱导处方等行为。机构应定期抽查处方签名合规性,并使线上诊疗、处方和线下药事服务与依托实体医疗机构保持一致。

3. 数据、病历与制度要经得起持续检查

通知提出,电子病历保存不少于15年,诊疗图文对话、音视频资料保存至少3年;互联网医院应向省级监管平台开放数据接口并上传医师执业、诊疗、处方、患者评价等信息。省级质控中心将按季度抽检数据质量,对虚构诊疗记录、篡改病历等情形可移交处理。

机构自身也应每季度围绕数据质量、处方合规性等开展自查。连续3个月未开展有效诊疗服务,或数据对接异常超过15天的机构,可能被通报并限期整改。

机构现在可以先做一轮自查

  • 准入与对接:监管平台接口、审核证明、备案资料是否完整且与实际运行一致。
  • 人员与排班:医师、药师资质和实名认证是否可核验,线上科室是否有真实、稳定的排班。
  • 处方与药事:是否做到医师本人开具、药师在岗审核、电子签名留存和异常处方复核。
  • 数据与留存:病历、图文与音视频保存期限是否符合要求,上传数据是否完整、准确、连续。
  • 管理制度:是否已覆盖医疗质量与安全、实名就诊、复诊评估转诊、知情同意、隐私保护、投诉处置、年度校验和应急处置等制度。

壹康科技,全面为机构保驾护航

监管加强并不意味着业务只能停在观望阶段,而是要求建设与运营从一开始就把合规放进流程。壹康科技可围绕机构实际情况,协助梳理互联网诊疗建设路径、系统协同、监管平台对接准备、上线培训和日常运营流程;具体服务内容、准入结论和审核结果,以医疗机构实际条件、属地主管部门最新要求及双方确认方案为准。

本文为政策解读与项目准备提示,不构成行政许可、医疗或法律意见。涉及准入、校验、数据接口和执业安排时,请以属地卫生健康、行政审批部门及省监管服务平台的最新要求为准。

参考来源与适用范围

正文部分具体条目依据项目整理时提供的通知、登记或现场审查材料。下列公开政策可核对一般框架,未逐项覆盖全部材料细节;本页未提供所述附件的完整公开原件,具体清单、数值和受理结论需向属地部门核对。

  1. 官方资料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(试行) ↗ · 发布方: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· 来源记录:
  2. 官方资料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(试行)等3个文件的通知 ↗ · 发布方: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· 来源记录:
明亮的医疗机构室内空间示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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